一落成名

通渠水
通渠水

 自從布殊被人扔某一品牌皮鞋後,此品牌一舉成名。好像“扔”這個動作開始流行化。香港立法會有人學扔蕉,可惜只是報道誰人不是報道品牌,因為食蕉要食軟少少,扔人的蕉一定系硬,所以不要買。皮鞋扔人,表示外皮夠硬!

不過這次香港出現的是“通渠水”!扔這個,沒有人肯接!以為一次後就不會有人再扔,香港的辦事效率高,基本上重復數次應該是沒有問題。最慘的不是不能去MK行街的人,而是必須路過MK的人,就好象我,假如要上課的日子,我必定會路過那間Pizza hut, 今次事發地點好近哦!下次會不會轉移目標,去波鞋街?去新之城?走在MK街頭真的要望天打掛!人多,街頭賣藝又多,廣告更加多,所以移動速度十分慢,萬一下次不是通渠水,是火水加支煙,那就慘啦。

這個時候為何沒有人站出來反對人街頭賣藝? 這個安全性的理由很有說服性呢!最起碼叫那些三級資訊的法X功讓路,霸占半條路,可能妨礙疏散哦。這條自由的街道,雖然好有特色,但慢慢都變了質,長期寄居者不去,新人如何加入呢?

兩罐通渠水,MK 這條街越來越聞名,中招的人更加不會忘記這條街。不過都好可憐,通渠水弄傷皮膚,正常復原機會應該較微,整容。所以去MK前,買好醫療保險,人壽保險,意外保險才可以去,保的不止你的安全,包上私隱。

最後, 越危險的地方就是越安全的地方,中過招的地方才可以行,未中招的地方,可免則免,記得戴帽,記得打傘,記得。。。。。。

作者

rockfu

由小學年代已經沉迷電腦,喜歡分享電腦相關資訊。

“一落成名” 有 5 則評論

  1. 認同
    最慘係住在旺角區的人,很多路都必經的
    次次唔同地方,都唔知點避

  2. 你搞錯時間先後次序啦,毓民10月15日掟蕉,布殊12月15日在伊拉克被掟鞋,我睇極有可能系果個伊拉克佬學毓民吧!(唔知伊拉克收唔收到香港電視臺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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