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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 for the ‘My Views’ Category

January 24th, 2010 rockfu No comments

『恨』一字,書面解:討厭,怨,仇視,一個很有殺氣的字。

但在粵語世界,『恨』卻有另一番解釋,『恨嫁』,『我好恨有部車』,這不是說他討厭,怨恨嫁或車,相反,是渴望的意思。粵語要表示書面意思的『恨』多數用『憎』,如果經常用廣東話直譯普通話的人,不知道會不會搞出笑話。

A女告訴媒婆『我恨嫁給有錢人』,媒婆找了一大堆….

很無聊,只是突然看到有個標題《我恨情人節》用粵語讀起來是相反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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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13th, 2010 rockfu 2 comments

在某一段時間開始,我就不在發表自己對社會問題的一些見解,原因有很多,例如標簽化,嘈吵,甚至敵對,我不是名人,需要擔心這些麼?必須要的,因為我生活在社會中,意見總有不同,說少些,關系和諧些。這次頭腦不太清醒,我選擇寫一篇,題目為《草》。

草,是平凡的植物,很多時候會被拿來形容不屈不朽的精神,但有時都會淪為墻頭草,當然都有『草根階層』。我就在這個階層中,可以說在社會上最貼地的一種,甚麼意見,見解只是泛泛之談,廢話!最近潮興八十後,我也入圍了,社會上又標簽了『八十後』,沖動,激進,出位,短視;八十後,有多少個是有身份地位?也許百分之九十的人還未納稅,我也一樣,繼續消耗著政府的資源,因為我還是草。 Read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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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berbullying

November 19th, 2009 rockfu 2 comments

cyberbullying 中文叫『網絡欺凌』,顧名思義就是利用網絡的欺凌方式。進來這種欺凌方式越來越流行,應該說猖狂,受害的人越來越多,可惜目前的法治對網絡上的管制很少,要成功制裁那些欺凌者的難度很大,因為被欺凌者往往是對電腦知識比較弱的人。

從維基百科中找到常見的欺凌方式:

1.把受害人之個人資料(如真實姓名,容貌,學校等)公開,俗稱「起底」或人肉搜尋。
2.把受害人容貌移花接木至他人相片中,或在這些相片旁加上誹謗性文字,俗稱「改相(改圖)」。
3.在論壇中以言語用發帖甚至以洗版等方式公開侮辱受害人。
4.受害人當看見其他網友違反網規時管理員便置諸不理,但看見受害人違反網規時卻即時向警方舉報,使受害人感到欺凌者有雙重標準之嫌。 Read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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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 tone 寬頻實用實錄

November 7th, 2009 rockfu 2 comments

3個月前,朋友想寬頻合約到期,正好見到smart tone 寬頻推出,178 包上網合家居電話,於是簽約。交了千多元做按金。

剛裝完就對其測試,本地速度一般,出海比較慢,以為是夜晚繁忙時間網絡會比較慢,所以沒有理會。使用了一星期左右,感覺個網絡很慢,不要說出海,本地瀏覽yahoo都要等,於是打電話去客戶服務,問他實際可以用的寬頻有幾多,他沒有答到。他答應派人上門檢查。檢查完畢後網絡沒有改變到,最後他提供一個月免月費,說下個月就會改善。

用了一個月,網絡依然沒有改善,打電話去問,依然沒有辦法,就算加錢都沒有用,於是提出解約,因為他提供不到合約所規定要求,他答應了,不用繳任何費用,並退一個月月費。 Read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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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靚模?

July 25th, 2009 rockfu 1 comment

最近一個好熱門的名詞經常在媒體中出現『o靚模』,而且更出現過萬人的反靚模群組,在香港這個小地方來說算是比較熱烈的。夜靜時分談談本人對靚模的看法吧。

因為攝影興趣我看過不少寫真集,不論裸露或不裸露都看過,一種以藝術的角度去欣賞每一張相片,讀書的時候也讀過如何去欣賞事物。一幅畫,你不用如何去思考,用你第一次看到的感覺去感受,相片也是一樣,你感受到的就是最深刻的,假如別人給了意見,其實已經參雜,并不完全是你的感受。那為何要多看書籍呢?我想多看是為了提高自己表達的能力,感覺是一種難以表達的感受,多看書,讓你更容易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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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膠購物袋徵費計劃

July 7th, 2009 rockfu 3 comments
levy scheme on plastic shopping bags

levy scheme on plastic shopping bags

開始啦,今日終於實行『塑膠』購物袋徵費計劃!真是漫長的路,香港一個很有文化的社會,但對環保的工作卻是那麼慢,一個膠袋計劃,既然拖了那麼多年,大陸已經實行了很久了。

徵費計劃於2009年7月7日起實行,計劃所涵蓋的零售商(訂明零售商)將不得再免費派發塑膠購物袋,而他們的顧客必須為所取用的每個塑膠購物袋繳付環保徵費。

其實政府宣傳真的十分不足,到目前為止,我個人還不是那麼清楚究竟哪些是不用收錢的(可能是個人問題)!我只見到一個綠色標志的就要收錢,可是這標志網上可以下載哦。。。

見到這個標志需要支付$0.5一個塑膠膠袋費,按規定的兩點:5間或多於5間香港境內的合資格零售店;或最少一間香港境內的合資格零售店,而該店的零售樓面面積不小於200平方公尺。

某零售店被要約出售的貨品,包括以下所有類別的貨品,該店即屬合資格零售店-
i) 任何食物或飲品;

ii) 任何藥物或急救用品;及

iii) 任何個人衛生或美容用品。
有上面東西的,就要支付啦,假如你看到符合上面規定,又不用收膠袋費,可能那間店就違法了,可以舉報他。

作為一個公民,要注意的是舉報奸商,作為一個消費者,要保障自己利益,也就是那些店是不用收膠袋費的。按法例規定有兩種

1.  第1類豁免 - 非指明貨品的豁免;及
2. 第2類豁免 - 第三者經營商的豁免

見到上面的標志就知道了,免收費。不過見到應該是一種悲哀!因為有這標志的應該是你消費比較多的地方–服裝公司。

何謂第1類豁免?

這 豁免適用於零售店有超過一半零售樓面面積出售非指明貨品(即不屬於食物或飲品、藥物或急救用品以及個人衞生或美容用品的貨品)。根據這豁免安排,顧客可在 豁免範圍獲提供塑膠購物袋而毋須繳付環保徵費:該等塑膠購物袋是提供予在該範圍就非指明貨品付款的顧客;及所提供的塑膠購物袋的數目,不多於攜帶該等貨品 所必需者。這豁免是透過一個專用收銀櫃台進行,而該收銀櫃台只供為非指明貨品付款。

何謂第2類豁免?

這 豁免適用於部分零售範圍是由第三者(例如分租和專櫃)佔用的零售商店,而該第三者的經業務並不屬於登記零售商業務的一部分。根據這項豁免安排,顧客可在豁 免範圍獲提供塑膠購物袋而毋須繳付環保徵費:該等塑膠購物袋是提供予在該範圍內購買有關第三者所要約出售的貨品的顧客;及所提供的塑膠購物袋的數目,不多 於攜帶該等貨品所必需者。

看看那些條文,我就不懂了,再上上官網看圖片,也是不太懂。不過算了,總知就是買東西盡量不要用商店提供的袋子就可以了XD,做個良好的公民

資料來源 – http://www.epd.gov.hk/epd/psb/tc/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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